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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登记及注意细节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介绍

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

(1)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包括软件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二、所需材料:

(1)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源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2) 软件著作权的证明材料:(a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b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c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d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三、申办流程:

(1) 申请人向版权管理部门交纳软件著作权登记材料;

(2) 版权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所交材料进行初审;

(3) 初审机构将材料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门再行审核;

(4)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向申请人颁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