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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小巨人企业

一、申报周期

每年4月前后。


二、项目特点

1、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贴方式,在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评估后,市级财政按照不超过实施周期内相关研发支出20%的比例给予补助。

2、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元/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家。


三、支持领域

1、制造类高新技术企业;

2、软件或科技服务类高新技术企业。


四、申报条件

1、申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条件:

①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②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③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至6000万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④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2、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主要条件:

①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0%;

②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③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6000万元至10亿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④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和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并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⑤验收评估“优秀”类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达到科技小巨人企业条件的优先支持。